(ISO 105 B07:2009 Textiles-Tests for colour fastness—Part-07:Colour fastness to light of textiles wetted with artificialperspiration, MOD)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一種測定在人工汗液作用下紡織品試樣耐人造光作用色牢度的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各種紡織品。
2 測試原理
將經過人工汗液處理后的試樣與藍色羊毛標樣同時放在耐光試驗機中,并在規(guī)定條件下曝曬。當藍色羊毛標樣的褪色達到終點后,取出試樣,用灰色樣卡或儀器評定其變色級數(shù)。
3 設備和材料
天平:精度0.01g
PH計:精確到0.01
評定變色用灰色樣卡:符合GB/T 250的規(guī)定
藍色羊毛標樣:符合GB/T 730的規(guī)定
人工汗液:
防水白板:不含熒光增白
耐光試驗機:符合GB/T 8427或FZ/T的規(guī)定(銷售的Q-SUN氙燈老化箱完全符合)
三級水:符合GB/T 6682的規(guī)定
分光光度計或色差計:符合FZ/T 01024的規(guī)定
4 汗液的制備
酸汗液1(見AATCC TM15),用三級水配置,現(xiàn)配現(xiàn)用。具體配方參考原標準。
酸汗液2(見GB/T 3922),用三級水配置,現(xiàn)配現(xiàn)用。具體配方參考原標準。
堿汗液(見GB/T 3922),用三級水配置,現(xiàn)配現(xiàn)用。具體配方參考原標準。
5 試樣
試樣尺寸取決于試樣數(shù)量及所用耐光試驗機試樣架的形狀和尺寸。試樣尺寸不小于45mm×10mm。如果試樣是織物,應緊附于防水白板上;如試樣是紗線,則緊密卷繞于防水白板上,或平行排列固定于防水白板上;如試樣是散纖維,則梳壓整理成均勻薄層固定于防水白板上。每種汗液對應制備一塊試樣。
6 操作程序
① 稱取試樣質量,精確至0.01g。
② 將試樣放入一適宜的容器中,加入50ml新配置的汗液(所用汗液的種類由有關各方協(xié)商確定)。將試樣完全浸沒與汗液中,室溫下浸泡30±2min,其間應對試樣稍加撳壓和攪動,以保證試樣完全潤濕。
③ 從汗液中取出試樣,去除試樣上多余的汗液,稱取試樣的質量,使其帶液率為(100±5)%。
④ 將浸泡在汗液的試樣固定在防水白板上,不遮蓋試樣。把藍色羊毛標樣4固定在另一塊白板上,注意不要被汗液浸濕,按GB/T 8427的規(guī)定進行遮蓋。(注:也可采用其他藍色羊毛標樣,事先宜經各有關放協(xié)商確定)
⑤ 將固定好試樣和藍色羊毛標準的試樣的白板分別裝在試樣架上。
⑥ 將裝有試樣和藍色羊毛標樣的試樣架置于耐光試驗機的曝曬倉內,按照GB/T 8427或FZ/T 01096規(guī)定的任一曝曬條件進行曝曬,曝曬條件事先應由有關各方商定。耐光試驗機的光過濾系統(tǒng)和輻照度應符合GB/T 8427或FZ/T 01096的規(guī)定。
⑦ 連續(xù)曝曬,直到藍色羊毛標樣4的變色達到灰卡4-5級或由有關各方事先商定的褪色等級,用灰色樣卡或儀器評定,曝曬即可終止。
⑧ 取出試樣,用室溫的三級水清洗1min,然后懸掛在不超過60℃的空氣中晾干。
7 評級
用灰色樣卡或儀器規(guī)定試樣的變色。
8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試驗是按照本標準進行的;
有關樣品的詳細信息;
所用汗液的種類;
所用藍色羊毛標樣及曝曬終點級數(shù);
使用每種汗液所對應的耐光、汗復合色牢度級數(shù);
所用耐光試驗機的型號及曝曬條件;
與本標準的任何偏離;
實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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